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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推荐陕西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优表彰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4-09 点击量:

各团支部、各位同学:

据陕西师范大学团委对于2023-2024学年学校共青团系统评优的工作安排,按照陕师团〔2024〕4号文件《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我院参与评选表彰2023-2024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奖项

(一)集体奖项

五四红旗团支部(包含各类新型团支部)5个。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团支部书记5名;

2.优秀团干部21名;

3.优秀团员34名;

4.五四青年;

5.“十佳”学生团委副书记;

6.学生会先进工作个人。

二、评比表彰细则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2023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中评定为四星级及以上。

3.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5.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且组织信息完整,无违规发展团员情况。

(二)优秀团支部书记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2.品格优良,作风过硬,学习成绩优秀,能够发挥榜样带头作用。

3.担任团支部书记半年以上,热爱团的岗位,所在支部工作开展规范,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取得较为突出成绩。

4.密切联系、竭诚服务同学,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号召力。

5.积极组织团支部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带领团支部取得一定工作成绩,受到团支部成员的认可和拥护。所在团支部全年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团课学习参与率不低于80%。

(三)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1.思想积极进步,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与理论学习、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2022-2023学年专业成绩或综合考评在班级前30%。对于成绩未达到前30%但在前4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如在学术研究、专业实践、创新创业、文体艺术和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此奖项,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和澳门新甫京(部)推荐单行材料。

3.参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需为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中被评定为“优秀”的团员,全年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参与率不低于85%。其中,优秀团干部的评选范围为各澳门新甫京(部)团属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各团支部学生干部。

(四)五四青年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进步,积极学习党团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在集体中能起到积极的思想引领示范作用。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成绩优异,能有效带动集体学风,2022-2023学年综合考评和专业成绩均在班级(专业)排名前10%者。

3.能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表现突出,发展全面,同时能够带动广大团员青年共同进步。

4.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并起到骨干示范作用。

5.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和群众基础,在青年团员中享有较高声誉。

6.本学年志愿服务时数需达到30小时以上。

7.全年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团课学习参与率不低于90%。

8.同等条件下,在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竞赛、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表彰者可优先考虑。

各澳门新甫京(部)限推报1人。

(五)“十佳”学生团委副书记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扎实的理论水平,在集体中能起到积极的思想引领作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起到学生骨干表率作用;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秀,2022-2023学年专业成绩或综合考评在班级前30%。

2.热爱团的岗位,能够及时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密切联系团支部、竭诚服务团员青年,在团员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号召力。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坚决斗争。

各澳门新甫京(部)限推报1人。

(六)学生会先进工作人员

1.评选范围为各澳门新甫京(部)学生会工作人员。

2.理想信念坚定。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恪守学生本分。勤于思考钻研,2022-2023学年专业成绩或综合考评在班级前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积极参与校内外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文艺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表现突出,示范引领、团结带动同学作用明显。在校表现优异,无任何纪律处分和不良记录。

4.牢记服务宗旨。把努力为同学服务作为主要目的,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能了解并反映青年思想动态、普遍需求、突出困难,能够从严从实做好工作,实效突出。

5.自我要求严格。能自觉带头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学生骨干管理的各项规定要求,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能自觉接受组织和青年的监督,身心健康。

6.勤勉务实做事。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积极配合校学生会开展工作,积极承办和参与校级学生组织及各澳门新甫京(部)开展的全校性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带头作用。

各澳门新甫京(部)限推报1人。

三、相关要求

(一)各年级辅导员应落实宣讲开展评优活动的重应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应认真做好评选表彰活动的宣传工作,使评选表彰活动成为推先进、树典型的工作,把我院学生工作推向新水平。坚持实事求是,严格程序,认真把关,保证申请对象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二)原则上个人奖项每人限报两项。

(三)申报材料说明

1.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员需填写《陕西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共青团评选表彰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并以支部为单位提交《澳门新甫京2023-2024学年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附件6)。

2.其余所有个人、集体奖项均需附事迹材料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A4纸双面打印。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五四青年奖项以支部为单位由团支书统一报送。文件提交、命名要求与时间节点见附件1,逾期不报则视为放弃。

(五)机关部门直属功能型团支部、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团委直属部门评优不占澳门新甫京名额,但相关材料仍需经过澳门新甫京审核(统一发送至邮箱snnumstw@sina.com)。

(六)澳门新甫京团委将根据各支部日常情况进行量化考评,遴选优秀团支部参加答辩,答辩时间拟定于4月13日,具体时间与答辩地点另行通知,请各申请单位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及材料。

(七)最终各奖项评选结果会根据申报情况作部分调整。


联 系 人:王老师 冉同学

联系电话:029-85310234


附件1:澳门新甫京评选表彰2023-2024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材料征收细则;

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共青团评选表彰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3:陕西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共青团评选表彰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4:陕西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共青团评选表彰五四青年申报表;

附件5:陕西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共青团评选表彰标兵学生会组织、学生会先进工作个人申报表;

附件6:澳门新甫京2023-2024学年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


澳门新甫京团委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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